江苏省楹联研究会会员加入细则

(试行)

江苏省楹联研究会,是在江苏省文联领导下专门从事楹联创作、研究、交流的文学艺术团体,是由本省各楹联组织、楹联创作者和研究者自愿结合的非营利性社会文化组织。江苏省楹联研究会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团结全省楹联作者和研究者,积极开展楹联创作和研究工作,继承和发扬我国优秀的文化传统,繁荣楹联事业,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江苏文化强省建设而努力奋斗。

为贯彻年1月召开的江苏省楹联研究会五届二次理事会关于加强组织建设工作方面的会议精神,本着积极慎重的原则,在中国楹联学会章程以及江苏省楹联研究会章程的基础上,制定了本细则,经会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发布如下:

一、本会的会员分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两类,均为自愿加入原则。

二、个人会员加入条件:

(一)爱党爱国,奉公守法;

(二)拥护本会的章程;

(三)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四)有一定的楹联创作水平或在本会的业务(行业、学科)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五)积极参加楹联创作等有关活动;

(六)维护本会利益,以实际行动支持楹联事业;

(七)在江苏省居住或曾在江苏省学习、工作过的人士,或在江苏省楹联研究会举办的赛事活动中获等级奖以上的热爱江苏楹联事业的其他联友。

三、个人会员入会的程序:

(一)填写会员登记表;

(二)附本人发表的楹联作品2副,或重大楹联比赛获奖证书复印件或能证明比赛获奖的网页、链接等,或出版的专著、作品集等;

(二)经本会两名会员介绍或各地楹联组织推荐,或个人直接申请。

(注:直接申请的个人一般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已有多个报刊杂志发表楹联作品或楹联理论文章的;已出版个人作品集的;各类楹联比赛多次获奖的;其他有一定影响的情况);

(三)经江苏省楹联研究会组织委员会审核,提交会长办公审议批准,颁发会员证。

四、申请团体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三)在本会的业务(行业、学科)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四)维护本会利益,以实际行动支持我省楹联事业并取得显著效果的各级合法诗词楹联团体。

符合上述条件的团体须履行申请手续,经省楹联研究会组织委员会审核,提请会长办公会讨论,并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后,即为省楹联研究会团体会员。

五、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在本会内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有参与本会有关活动和发表作品以及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三)有对本会工作的批评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四)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五)享受本会授予的各种奖励;

(六)免费获得本会会刊《江苏楹联》。

六、会员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会决议

(二)维护本会荣誉和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积极向楹联刊物、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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