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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香港电台网站报道,港大法律学院首席讲师张达明在社交网站表示,《香港国安法》第20条订明,不论是否使用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只要行为旨在分裂国家或破坏国家统一,即属犯法,但国际人权标准一般要求必须包括使用武力或武力威胁,才会构成分裂国家,以保障言论自由及和平集会等权利。

另外第22条订明,颠覆国家政权行为包括“其他非法手段”,张达明质疑,范围可以非常广阔,例如组织未经批准的集会,若被视为严重干扰、阻挠特区政府依法履行职能,亦有可能违反《香港国安法》。

第42条列明,除非法官有充足理由,相信疑犯或被告,不会继续实施危害国家安全行为,不得准予保释;张达明质疑,此举偏离现行制度,即除非法官有充分理由,相信有关人士有机会再犯、弃保潜逃等,否则应予保释。

针对香港各界的疑虑,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年7月1日上午10时举行新闻发布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沈春耀和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主任张晓明介绍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发布会由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副主任郭卫民主持。

图/国新办

国务院港澳办副主任张晓明表示,制定港版国安法,并非将香港反对派阵营作为假想敌,他强调,「一国有底线,两制有边界」,资本主义社会也有其政治游戏规则,他还引述中国前领导人邓小平曾说的话,香港回归后还是可以骂共产党,但不能把它变成行动,变成在民主幌子下的反对中国基地。

张晓明表示,香港是个多元社会,政治上也是多元的,在香港实行一国两制,已经体现中央的政治包容,香港还是可以长期存在不同政见,包括反对政府的主张,「小平同志当年也讲过,香港回归后,还是可以骂共产党,但是不能把它变成行动,变成在民主的幌子下反对中国的基地,这是小平同志当年讲的」。

与此同时,据路透社7月1日报道,6月30日,英国常驻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代表朱利安·布雷斯韦特(JulianBraithwaite)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上代表27个国家进行了发言反对“港区国安法”的实施,称防止进一步“侵蚀”香港地区的权利和自由。

英国政府网站公布的发言稿显示,参与这份联合声明的有澳大利亚、奥地利、比利时、伯利兹、加拿大、丹麦、爱沙尼亚、芬兰、法国、冰岛、爱尔兰、德国、日本、拉脱维亚、列支敦士登、立陶宛、卢森堡、马绍尔群岛、荷兰、新西兰、挪威、帕劳、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瑞典、瑞士和英国。

而据新华社报道,在当天的会议上,古巴代表52个国家作共同发言,支持中国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立法。

以下为发布会全程文字实录。

郭卫民:

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各位出席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会。昨天,6月3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20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并决定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今天我们请来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沈春耀先生,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主任张晓明先生,请他们向大家介绍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的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们关心的问题。

下面先请沈春耀主任作介绍。

沈春耀:

各位媒体记者朋友们,大家上午好!今天7月1日是中国共产党建立99周年纪念日,也是香港回归祖国23周年纪念日,借此机会表示祝贺!

年6月3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高票通过,一致赞成,充分代表了人民的意志,充分反映了全国各族人民包括香港同胞的心声和意愿。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该法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6月30日当天,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还作出了《关于增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三所列全国性法律的决定》,将刚通过的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明确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在当地公布实施。最新得到的消息,昨天晚上23时,香港特区政府已经完成了刊宪和公布实施的程序,这个法律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包括全国都已经生效施行。

制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关键步骤和重要的立法任务。这部法律的公布施行将有效地维护国家安全,有效地防范、制止和惩治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有关的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堵塞香港特别行政区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存在的制度漏洞。这部法律的公布施行,对于新形势下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确保香港长治久安和长期繁荣稳定,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年10月31日,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也就是《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建立健全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支持特别行政区强化执法力量,绝不容忍任何挑战“一国两制”底线的行为,绝不容忍任何分裂国家的行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从当前香港的情况看,必须从国家层面来推进维护国家安全的制度机制建设,从国家层面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从国家层面推进有多种可用方式,包括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决定、制定法律、修改法律、解释法律、将全国性法律列入基本法附件三,中央人民政府发出指令等多种可用方式。中央和国家有关部门经过认真研究、论证、评估,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提出采用“决定+立法”的方式推进这件事情。大家已经看到,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了一个重要决定,就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这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根据宪法和香港基本法的规定,根据新的形势和需要,对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作出的重要制度安排,为下一步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相关法律提供了宪制依据。

紧接着全国人大常委会在6月中旬、下旬先后召开了常委会第19次会议、第20次会议,制定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随着这部法律的公布施行,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制度安排,通过全国人大的决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法律全面地呈现出来。新通过的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共六章,分别是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和机构;第三章是罪行和处罚,有四类犯罪;第四章是案件管辖、法律适用和程序;第五章是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机构;第六章是附则。共66条。

从法律规范的性质属性看,这部法律是一部兼具实体法、程序法、组织法三类法律规范内容的综合性法律,这三类规范都在其中有充分体现。法律的内容已经公布,大概有几个方面,我简要概括一下。第一,明确规定了中央人民政府对有关国家安全事务的根本责任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宪制责任;第二,明确规定了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应当遵循的重要法治原则;第三,明确规定了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相关机构的职责与活动的准则;第四,明确规定了防范、制止和惩治四类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包括分裂国家罪、颠覆国家政权罪、恐怖活动罪和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这四类犯罪行为的构成及其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第五,明确规定了案件管辖、法律适用、程序等内容。第六,明确规定了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机构,机构的名称在法律中明确规定为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公署,还包括驻港国家安全公署和国家有关机关在特定情况下管辖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的情形和程序。

总之,我们相信,有中央坚强有力的领导和举措,有全国人民包括香港同胞广泛的支持和拥护,这部法律的公布和施行一定能够有效地维护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国家安全,一定能够确保香港特别行政区“一国两制”事业行稳致远。

我就先介绍这些。

郭卫民:

谢谢沈主任,下面请张晓明主任作介绍。

张晓明:

各位记者朋友早上好,今天是香港回归祖国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23周年的喜庆日子,让我们首先遥祝香港多万居民节日快乐!在座的许多记者朋友可能已经注意到,今天新闻发布会的主题有两个数字的巧合,就是我们等待香港基本法23条立法已经等了整整23年,终于等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的颁布实施。这真的可以说事有必至、理有固然。它既是历史的偶然,也符合事物发展规律的必然。借此机会,我想着重就这部法律的意义和影响谈四点看法。

第一,这部法律是“一国两制”事业的重要里程碑。

“一国两制”事业前无古人、事无先例,注定了在推进的过程中会充满挑战,需要不断地解决新问题。香港回归以来,中央已经就香港基本法实施的相关问题作了5次解释、4次决定。但是相比之下,这一次全国人大作出有关决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这部法律是中央处理香港事务最为重大的举措。而这部法律本身就是继香港基本法之后,中央为香港专门制定的第二部重要法律。它体现了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方针的总要求,把“一国两制”的原则和底线进一步法律化,筑牢了在香港特别行政区防控国家安全风险的制度屏障,对“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具有深远影响。

第二,这部法律是中央完善治港方略的新标志。

怎么在“一国两制”之下,在实行资本主义制度的香港,而且是社会政治情况比较复杂的香港,把它治理好,这是中央政府一直在不断探索的重大课题。去年秋天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四中全会,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全局出发,对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作了重大部署。这部法律就是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重大部署的一个重要举措。它标志着中央更加注重治港制度的顶层设计,更加注重法治思维,更加注重标本兼治、刚柔相济,更加注重用好宪法和基本法赋予中央的权利,并且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治理体系有机结合,从而牢牢地把握香港局势发展的大方向和主导权。这些都会在日后转化为治理效能。

第三,这部法律是香港繁荣稳定的“守护神”。

香港被英国管制长达多年,真正出现繁荣局面是在上世纪80年代以后,这给人的启示很多,其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香港紧紧地依托内地、连接世界,不断地巩固作为国际金融、贸易、航运中心的地位,并且以自己的独特地位和优势服务于国家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形成和国家、内地的良性互动,这对香港的繁荣稳定至关重要。如果任由各种反中乱港势力在香港兴风作浪,甚至把香港变成对内地进行渗透、颠覆活动的基地,这对香港来说绝对“是祸不是福”,不仅会毁掉“一国两制”,也会毁掉香港的繁荣稳定,毁掉香港居民的福祉。这部法律就是要惩治极少数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对他们高悬利剑,对干预香港事务的外部势力形成震慑,充分保护绝大多数香港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所享有的各种权利自由,也包括充分保障在香港的外国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所以它将发挥香港繁荣稳定的“定海神针”的作用。

第四,这部法律是香港发展重返正轨的转折点。

一周前,我在香港听取各界人士对这部法律起草的意见的时候,无论是工商巨贾、专业精英,还是学校校长、的士司机,他们都对去年6月香港“修例风波”之后出现的乱象、惨状痛心疾首,甚至到现在还心有余悸。他们说香港现在一些人想移民,不是因为别的,是因为害怕“黑暴”,是因为看不到出路。一位立法会议员跟我说,他的好朋友前不久在申办新加坡移民手续,本来已经办下来了。但当他听说国家正在为香港制定这样一部维护国家安全法律的时候,当着他的面把原来的那些表格撕掉了,很激动地说了一句“香港有救了”。在座谈会上,我听到许许多多的香港朋友都表达了这么一个观点,就是香港变乱为治、绝境重生,正其时也。我认为这部法律确实可以扭转乾坤,产生变局效果。用一句话来概括,就是一法可安香江,这一部法律就可以安定香港。

正如刚刚春耀主任所说,今天也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9周年的大日子,中国共产党不仅创造性地提出了“一国两制”的伟大构想,而且一直在坚定不移地引领“一国两制”的航船破浪前行。我记得香港回归之后已经不止一次出现过“移民潮”、“撤资潮”,但是所有的恐惧和疑虑都被时间和事实所消除,化为乌有。今天这部法律刚刚出台的时候,我想可能还会有一些人抱有这样那样的疑虑或者观望的心态,这也是正常的。我坚信,时间和事实会证明一切。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23周年时收到这份“生日礼物”,如果我们把它比喻成生日礼物的话,未来一定会不断地显示出它弥足珍贵的价值。

我就先讲这么多,谢谢大家。

郭卫民:

下面进入提问环节,提问时请记者通报所代表的新闻机构。现在开始。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记者:

全国人大常委会仅用一个月时间就完成了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的立法和列入基本法附件三的工作,请介绍一下这部法律的立法程序,立法过程中是否听取和征求了香港特别行政区方面的意见?

沈春耀:

这次全国人大、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作出《决定》出台法律,确实很有特点,正如提问所说前后一个多月时间,在一个较短的时间内完成了“决定+立法”的决策部署。有这样几个因素非常重要:

第一,有广泛的立法呼声。王晨副委员长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对有关决定草案作说明时,也表达了这样一个意思:全国人大决定出台之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将积极推进相关立法进程,推动解决香港特别行政区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存在的制度漏洞,加强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执法机构、执行机制和执法力量建设,确保有关法律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有效实施。大家可能有印象,在一个多月前,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和社会各方面都有呼声,就是加快制定出台相关法律。全国人大常委会从事法制工作的有关部门,在这前后收到、接到、听到各方面的呼声也非常多。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也就是栗战书委员长在大会上作的工作报告,对今年的立法工作也提出了明确要求,要加快相关立法进程。所以一段时间以来,全国上下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各界人士都有这个呼声和愿望,这是第一个重要的因素,有广泛的社会共识和立法诉求。

第二,有扎实的工作基础。采取“决定+立法”的方式分两步推进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工作是一个整体和系统工程。第一步,全国人大作决定的过程中,实际上是同步研究起草相关法律,“决定+立法”两个联系非常紧密,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有关文件都能够显现出来。大会决定的说明中明确提出了对这项工作的总体要求,包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的总体要求和应当遵循把握好的五项重要原则。还有通过的决定,一共有七条。这些基本点,也就是新的制度安排的基本点,在大会期间已经充分体现。第二步,立法。这是贯彻落实大会有关决定的必然要求和关键环节、组成部分,也可以说是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精神要求,通过法律全面贯彻、充分体现和展开。所以从工作基础上看,走第一步同时也在考虑第二步。

中央和有关部门组织精兵强将、法律专家,包括对香港法律非常熟悉的专家,这样一个工作团队集中力量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了法律草案的文本。这也是集思广益、群策群力的结果。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在这个过程中有这样一些时点。在草案形成之前,无文本的听取意见、征求意见。在草案形成之后,有了法律案文,也通过多种方式和渠道听取意见。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过程中,也是通过多种方式和渠道听取意见,包括中央港澳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同志、主管部门、人大的法制工作机构,包括香港中联办,在前方的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在北京、深圳、香港,在我上面提到的多个环节上,无文本、有文本、人大常委会审议过程中,都是注重听取各方面意见,特别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有关方面的意见,行政长官、有关的主要官员、立法会主席、建制派代表人士、港区全国人大代表、港区全国政协委员和部分省级政协委员、法律界人士,还有社会各界,不限于法律界,经济、教育、工商等各界人士的意见。这是这次法律草案审议形成过程中一个很重要的特点。

第三,全国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治建设的一项重要立法议程,包括人大会议和随后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进程,根据《立法法》的有关规定调整工作安排,加快推进相关立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有关法律案,一般有三审的、两审的、一审的,情况不同。按照《立法法》第30条规定,两审后的有关法律案,如果各方面意见比较一致,可以提请表决。所以这次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是经过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9次会议、第20次会议,这两次会议的审议,完成了这项立法。

一般的法律草案在一审之后,通过中国人大网法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按照《立法法》第37条规定,由委员长会议决定不公开的也是可以的。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相关立法有它的特殊性和敏感性,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委员长会议决定,这部法律没有采取向社会全文公开法律草案征询社会各界意见的方式,而是采取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来听取、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特别是香港有关方面的意见,还有几十家中央和国家有关机关、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临近港澳的有关地区设区的市,通过内部征求意见。此外,还有有关专家和学者的意见。所以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环节也是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包括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自身在审议和前后工作过程中方方面面的意见。所以这部法律凝聚了各方面的共识,体现了党中央的精神,反映了全国各族人民包括香港同胞的意志和心愿。从制定过程来看也是完全符合我国立法的法定程序。

这部法律之后还有一个工作,刚才也提到了,就是将新制定的法律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这也是全国人大决定和香港基本法都有规定和要求的。一个很重要的程序就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决定把有关法律列入附件三之前,要征询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意见,这也是一个重要的渠道,听取香港社会各界人士包括政府的意见,当然是在比较短的时间内完成,都是在6月30日之前完成。所以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和有关决定都是严格按照我国的法定程序进行的。

俄通塔斯社记者:

最近一些国家发布了社评称,香港维护国家安全法是一种违反“一国两制”原则的举措,请问他们这个说法有道理吗?那些国家还发出威胁,说未来中国一定会受到严重制裁,请问你们对此有何评论?

张晓明:

首先要指出的是,香港国安法完全符合“一国两制”方针,可以说它是把坚守“一国”原则和尊重“两制”差异完美结合的一部法律。它的立法目的就是为了维护“一国两制”,它的立法内容也没有超出“一国两制”的框架,它的立法效果现在就可以预见,肯定会使“一国两制”实践行得更稳、走得更远。香港现在已经出现了一些偏离“一国两制”正确轨道的现象,有些甚至挑战了“一国两制”的底线。这部法律一定程度上来说就是要纠偏,说得形象一点,就是要往“一国”的方向拉近一些。这么做最终还是为了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而不是要改变“一国两制”。

我注意到,这两天有的国家的政治人物公开说我们现在要在香港搞“一国一制”,如果我们要搞“一国一制”的话,这个事情就简单了,我们完全可以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刑事诉讼法、国家安全法等这些全国性法律直接适用于香港特别行政区,何必费这么大周章为香港度身订做制定一部国安法呢?这里涉及的一个关键问题是对“一国两制”方针的理解是不是全面准确。大家知道,中央一直强调要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方针,就是因为无论是香港还是国际上都有一些人把“一国两制”的“经”给念歪了。每当中央依法行使某些权力的时候,西方都会有人出来指责说你们破坏了“一国两制”,侵蚀了香港的高度自治。好像香港的事情中央什么都不能管,反而他倒可以随意指手画脚。中央怎么能够对各种反中乱港势力在香港肆无忌惮地从事分裂国家、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坐视不理呢?世界上有任何一个国家会对危害自身安全的犯罪屡屡发生置之不理的吗?!“一国两制”是我们的国策,没有任何人比我们更加珍惜“一国两制”,也没有任何其他人比我们更加了解“一国两制”的真谛,也没有谁比我们对“一国两制”更有定义权和解释权。

至于你刚才说到有的国家现在声称要对中方一些官员采取严厉制裁的措施,我觉得这是强盗逻辑,我们现在做的是在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地方行政区域的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这个关你什么事情,这完全是我们的内政。我又没有招你惹你,你凭什么对我动粗?!香港人喜欢说两句口头语“有冇(没有)搞错?”“关你咩(什么)事!”当然我们也不是吓大的。中国人看别人脸色,仰人鼻息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

香港星岛日报记者:

香港社会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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